缴纳契税的会计分录是怎么样的呢?
会计分录,契税产生时借: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金-契税,缴纳契税时借:应交税费-契税 贷:银行存款。契税指的是不动产,例如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时,就当事人以一定比例的房地产价格为基础向新业主(产权承担人)征收的一次税收,对于房产收款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契税的采用的是幅度比例税率为3%-5%,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额=税基×税率”的公式计算。
契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买卖等,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第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赠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市场价格核定。
第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差价部分。若是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他们不相等时有多支付、货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支付契税。
第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准予转让房地产的计税依据:转让者补交契税,按补交土地使用费或土地收入为计税依据。
第五、对个人无偿赠与房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的征税依据:契税由受赠人全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