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借款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之间可以拆借资金。因此,如果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第二种情形是自然人股东。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禁止自然人股东向其所投资的公司借款,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利弊有哪些?
1、股东为了公司的经营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然后将借来的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如公司股东采购机器设备时的预领款。
2、股东因个人生活困难,向公司借款用于个人生活。
3、股东为自身经营需要,向公司借款后用于自身的经营或投资。
4、股东为了归还借来的投资款而向公司借款(即后面论述到的“过桥借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