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一款名为“娃茅酒”的产品引发关注,根据其宣传海报,该款白酒外形酷似茅台酒,且似乎暗示与娃哈哈集团有关。半年之后,宗泽后再次进入舆论视野,这回却是因为被法院强制执行。
【资料图】
宗泽后被强制执行6317万▼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宗庆后弟弟宗泽后被强制执行6317万,关联案件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瓴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宗泽后相关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法院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股权穿透图显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瓴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74%股份,后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宗泽后,宗庆后任董事。
值得一提的是,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盛智能”)已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息,其中,因涉及与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该公司及宗泽后此前已被强制执行482万余元,并被限制消费。目前,宗泽后累计被执行金额超6799万元。
认证主体为“浙江工商大学”的“浙商大智库”2019年发表的一篇《怀揣饮料梦的宗泽后:我是宗庆后的弟弟,但是不一样的创业家》文章显示:宗泽后是宗庆后的弟弟。
认证主体为“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的“浙商头条”2019年发布的一篇名为《浙商日历·宗泽后》的信息也显示,宗泽后在宗庆后五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四。
旗下公司曾推出“娃茅酒”▼
2022年9月25日,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推文,文内介绍了其在杭州举办的“贵州娃茅酒品鉴会”。
而推文下放了一张娃茅酒的宣传海报,从海报上可以看出这款白酒外形与茅台较为相似,而海报上则印着两行字:2016年娃哈哈投资成立宗盛智能,2022年宗盛智能投资成立娃茅酒业。
9月28日,娃哈哈官网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的大致内容是:近日公司发现有企业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酱香白酒。娃哈哈未参与“娃茅”白酒的生产、销售、推广等任何活动,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
9月29日下午,娃茅酒业公众号发表声明称,娃茅酒业是由宗盛智能和杭州宗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宗盛”)合资成立的一家企业。本次推出“娃茅酒”酱酒的经营行为与娃哈哈集团无关,且其从未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酒”。
但值得注意的是,企查查显示,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8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宗盛智能以及杭州宗盛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来源:茅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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