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公积金异地还房贷
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5月20日起,上海市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首批两城市为苏州市吴江区及嘉兴市嘉善县。
试点业务明确,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海无自有住房,于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可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房贷。
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首先需要前往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异地贷款所需的资料;
2、借款人携带相关的资料,向缴存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该地的工作人员核实借款人的情况;
3、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缴存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对方,随后即可按照往常的公积金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在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办理。